2002年,为帮助我区老少边穷地区贫困学生完成学业,促进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,由自治区关工委、老促会、红十字会、公益事业协会、延安精神研究会、政协之友联谊会、农工民主党内蒙古委员会、内蒙古技师学院、内蒙古外经贸学校、《西部时报》社内蒙古记者站、《内蒙古日报》农牧部、《内蒙古晨报》社等发起,创建了“内蒙古扶贫助学联合工程”,并成立了内蒙古扶贫助学联合工程组委会。
中共中央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,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,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,要动员全社会关心、支持、参与扶贫开发,在实践中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扶贫开发新路子,要动员社会力量,为加快扶贫开发进程,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内蒙古自治区自改革开放以来,特别是在西部大开发以来,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带领下,在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下,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,受到了全国上下的广泛关注。但是,由于自然的、历史的原因,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,我区仍有部分革命老区、农村牧区、三少民族地区处于国家级或自治区级贫困地区行列。这些贫困地区在“经济、文化、教育”等领域多处于相对落后状态。
为了响应党中央的号召,动员和组织自治区全社会的力量,积极投入到社会扶贫事业中来,促进我区贫困地区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,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,自治区的部分老领导、老专家、老军人、老知识分子和自治区部分新闻界、企业界的同志共同发起,经自治区扶贫办(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)、民政厅批准,以内蒙古扶贫助学联合工程组委会为基础,于2006年1月成立了
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(英文名称:Inner Mongolia Social Poverty
Alleviation and Promotion Committee)。
“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”由自治区人大原副主任伊钧华同志任会长,彭宝林、周廷芳、呼格吉勒图、籍蒙同志任常务副会长,籍蒙同志兼任秘书长。国家部委领导及自治区领导夏日、云照光、于兴隆、张灿公、周荣昌、贾才、刘晓旺、张鹤松、张廷武、宋志民、袁明铎、云曙碧等同志任顾问,自治区领导陈瑞清、许柏年担任名誉会长。
新成立的“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”,不但扩大了扶贫助学工作的规模,同时又开拓了“弱势群体法律援助、农村牧区贫困状况调研、医疗卫生扶贫(创建扶贫医院)、青年志愿者支教、评选感动内蒙古年度人物、协助贫困地区招商引资项目引进、新农村建设”等社会扶贫和公益事业工作新领域。
自治区有关领导指出,开展社会扶贫工作,有利于争取社会各界对扶贫工作的关注和支持,有利于社会扶贫工作的组织、宣传、实施、协调,有利于农村牧区经济社会的发展,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建设。
我们深信,在自治区党委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,在自治区扶贫办的正确指导下,在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下,“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”将为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!